[举报]投诉11号线安检
优钵罗 发布于 2024-12-09 11:34 | 运营管理 > 安检相关
2024年11月6日下午3:20分左右,11号线昆山段文化艺术中心站地铁入口,安检时发现包里一把平时自用的小水果刀,根据《江苏省乘坐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》规定:菜刀、水果刀、餐刀、剪刀、工艺刀、工具刀、陶瓷刀等(刀刃部分在10厘米以上的);斧头、锤子、钢(铁)锉、锥子(尖锐物)、铁棍(铁棍总长25厘米以上的)、锯子等金属利器、钝器,单品限量携带1把(件),累计限量携带不得超过3把(件)(含)。完全不违反规定。 本来这就是一件小事,而且也愿意配合工作,表示留下小刀进站或自行离开都可,但工作人员语气生硬,态度恶劣,说不出扣留处理的文件规定和依据,并且在当场还有其他人类似情况下,区别对待。言语冲突后,还限制人身自由,不让离开。
答复意见
乘客您好,经调查,12月6日您携带是禁止携带进站的自锁刀,根据《江苏省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规范》中《江苏省乘坐城市轨道交通 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 》一、禁止携带物品目录(三)管制器具类,包括:匕首、三棱刀(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)、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、双刃、三棱尖刀、弓弩等和其他符合《管制刀具认定标准》的刀具。现场安检员工及值班站长均已向您解释,您表示不理解,车站通知民辅警至现场处置,辅警按要求对自锁刀做了收缴处理。期间并未有扣留您的情况发生。为保障苏州轨道交通有序运行和乘客的安全,我公司根据《江苏省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规范》相关要求开展安检工作,严格遵循“逢包必检,逢液必查,逢疑必问”的规范开展安检工作,给您带来不便深表歉意,感谢您对苏州轨道交通安检工作的理解与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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